雨後微光
颱風警報解除,但我們的風暴才剛過去。
警車駛離後,我們坐在滿室狼藉中,記憶卡早已由陸衍舟在清晨交予調查記者。周Sir上樓時拿走的是許若盈的女警證複本與陸衍舟的手寫證詞,沒有多問,只是拍了拍他肩膀,然後帶隊離開。
單位突然很靜,只剩下雨水從窗縫滲入的滴答聲。
我坐在沙發上,那張我們曾共用的沙發,現在只剩骨架。陸衍舟站在窗前,背對著我,手插在口袋裡,不知在想什麼。
「你唔使再驚。」他忽然說,沒有轉頭。「證據交咗出去,佢哋會查。高警司走唔甩。」
「我冇驚。」我說,聲音有點沙啞。
他轉過身,望住我。晨光從他身後照入,他的臉一半在光中,一半在陰影裡。
「你講大話嗰陣,會咬下唇。」他說。
我下意識鬆開牙齒,才發覺自己真的咬住了下唇。
「我係驚,」我承認,「但唔係驚佢哋。我驚嘅係,我哋講嘅大話會唔會俾人發現。」
「唔會。」他走近,停在茶几另一端。「我哋嘅故事好簡單:我噚晚上嚟呢度,係因為掛住以前,你咁啱返嚟攞圖則。我哋困喺屋企成晚,冇離開過。」
「但水箱嘅屍體——」
「屍體唔係噚晚放嘅。」他打斷我,語氣篤定。「法醫會驗到死亡時間,至少兩星期。我哋只需要證明我冇離開過呢個單位,就冇嫌疑。」
「點證明?」
「大廈閉路電視,管理員證供,同埋——你。」他望住我,眼神直接。「你係我嘅不在場證明。」
我沉默。
他繼續說:「我哋已經向警方錄咗口供,一致話成晚都喺度。只要我哋唔改口,佢哋冇證據入我罪。」
「但係偽證係犯法。」
「我知。」他終於坐低,坐在我對面的地板,背靠牆壁。「所以我問過你,你可以唔同我一齊。而家仲趕得切,你可以打俾周Sir,話你記錯,我中間離開過。」
「你唔會咁做。」
「點解?」
「因為你寧願自己坐監,都唔會要我改口供。」
他沒說話,只是望住我,眼神很深。
我忽然想起兩年前,我們最後一次吵架。他當時也是這個眼神,疲憊而固執,寧願我誤會他,也不肯解釋許若盈的事。那時我以為他不愛我,現在我知道,他是用最笨拙的方式保護我。
「你記唔記得,」我開口,「我哋結婚嗰日,你同我講過咩?」
他想了想,點頭。「我記得。我話,以後有咩風浪,都一齊捱。」
我沒料到他會記得,一時語塞。他看著我的反應,微微扯動嘴角,不是笑,是某種瞭然。
「我記得曬。」他重複。「每一句。」
他從褲袋掏出那枚婚戒——風眼對質時除下的,一直留在身邊——放在掌心看了看,然後遞向我。
我搖頭,沒有接。
「你留低,」我說,「係你喺廚房搵返嘅,係你嘅。」
「我唔需要喇。」他將戒指放回褲袋,動作很慢。「但呢個單位,我會賣。賣咗之後,錢一人一半。」
「好。」這次我沒拒絕。
我們開始執拾單位。其實沒什麼好執,傢俱早已清空,只剩下我們帶來的少許物品。我將設計圖則捲起,放進畫筒。他則將那半枚心形鎖收進外套內袋。
我們步出單位,他鎖上門。走廊有清潔工人正在清理風暴後的雜物,我們避開他們,走入樓梯。狹窄的梯間很暗,感應燈時亮時熄。我們並肩下樓,腳步聲在混凝土牆壁間迴盪。
「之後有咩打算?」我問。
「可能會搵份工,做返保安顧問之類。」他說。「你呢?」
「繼續做設計,接咗幾個新項目。」
「咁幾好。」
來到大廈地下,管理員正在掃地,見我們出來,點點頭。我們推開玻璃門,陽光很刺眼。
街上滿目瘡痍,樹枝折斷,招牌倒塌,但天空很藍,藍得不真實。
我們站在路邊,沒有立刻走開。他的手垂在身側,我的手也是。我們的距離很近,手背不時輕觸,但沒有握住。
「我去差館錄多次口供。」他說。
「我陪你。」
「唔洗。你返去休息。」
「我話陪你就陪你。」我語氣堅定。
他望住我,嘴角牽起一點弧度,不是笑,但起碼不是那種疲憊的緊繃。
我們上了的士,他向司機說出警署地址。車窗外的街景流動,我靠窗坐,他坐在另一端。他的手放在座椅上,距離我只有幾吋,但我們沒有碰觸。
那是我選擇的距離。
警署內,我們分開錄口供,但口徑一致。我說「我們整夜在單位內,他沒有離開」,語氣平穩,看著警員的眼睛。
數週後,記憶卡的資料經獨立調查記者曝光,警隊高層貪汙與滅口動機被揭發。高警司被捕,許若盈的失蹤案正式改列謀殺。陸衍舟曾被廉署約談,但因證據不足,加上他主動交出備份,最終未被起訴。
那段日子,我們很少見面,只有必要時才通電話。我重新投入設計工作,接連完成兩個大型項目,客戶反饋很好。深夜在工作室畫圖時,我會不自覺望向電話,但始終沒有撥出。
某個週末,我獨自回到舊居樓下。大廈外牆仍留著風暴刮過的痕跡,幾扇窗還釘著木板。我沒有上去,只是在對面馬路站了一會。天空開始飄雨,我撐起傘,轉身離開。
直到案件塵埃落定,我們才約在一家舊式茶餐廳見面。油煙味濃,卡座有裂痕。他將一份文件推到我面前,是離婚協議的附加條款,關於那間婚房的處理。
「賣咗佢,」他說,「錢一人一半。」
我簽了字。
他收起文件,喝了一口凍檸茶,冰塊撞擊杯壁,聲音清脆。
「你之後有咩打算?」他問。
「繼續生活。」我說。
他點頭,沒有追問。
我們沉默地吃完一碟乾炒牛河,他結了帳。走出茶餐廳,天色已暗,霓虹燈亮起,街上人群湧動。
他停下腳步,轉身望我。
「我唔會同你講再見,」他說,「因為我哋都知,唔會再見。」
「你點知?」
「因為你望我嘅眼神,唔同咗。你唔再係嗰個會等我返屋企嘅人。」
我沒否認。
他沒再說什麼,只是再次從褲袋取出那枚婚戒,放進我掌心。金屬微涼,但依稀帶著他的體溫。
「呢個你留低,」他說,「我唔需要喇。」
然後他轉身,走進人流,很快被淹沒。我站在原地,望著他消失的方向。
我將戒指收起,沒有戴上,與我自己口袋中那枚從廚房找到的婚戒放在一起——兩枚戒指在我掌心相觸,重量很輕,卻壓得我手臂發沉。它們像一個完整的圓被切開,又像我這兩年來無法癒合的缺口,如今終於被自己接住。
回家的地鐵上,我靠窗坐,玻璃倒映出自己的臉。眼角有細紋,眼神比以前沉靜。
列車穿過隧道,窗外忽明忽暗。我想起那場風暴,那間屋,那個我們共同編造的夜晚。我們是共犯,不僅在法律上,更在記憶裡。
有些真相我們選擇埋葬,有些謊言我們選擇相信。
但至少,這一次,我知道我在做什麼。
我們沒有擁抱,沒有接吻,只有兩隻手在身側,近得不能再近,卻又剛好留著一道縫隙,讓光通過。
車廂廣播響起下一站的名字,我收起戒指,在門打開前站了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