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詞之後
一個月後,周廷煒的起訴書佔據各大頭條。我坐在臺北地檢署記者席,看著他戴著手銬被押進法庭,神情灰敗,與昔日判若兩人。旁聽席最後一排,一位白髮老人靜坐不動──那是退休警探秦叔,當年他親手將謝知衡押進看守所。庭訊結束,秦叔緩步走到我面前,從口袋掏出一個牛皮紙袋。「謝知衡要我交給妳的,」他聲音沙啞,「他說,萬一自己沒走到最後,這東西該物歸原主。」裡頭是一把生鏽的鑰匙,柄上貼著褪色膠帶,寫著3A──舊公寓信箱。
秦叔目光深沉:「他還要我轉達,對不起,沒能親口告訴妳。但他相信,妳會找到答案。」我握緊鑰匙,問他謝知衡的狀況。「越獄罪加一等,檢方求刑八年。但謀殺罪部分,因為妳提交的證據,應該能無罪。」他頓了頓,「下週宣判,妳可以申請會面。」秦叔轉身離去,我站在原地,直到法警清場才離開法院。
午後陽光刺眼,我攔下計程車直奔舊公寓。大門仍是那扇掉漆紅鐵門,我找到信箱,鑰匙插入時嘎吱作響,終於彈開。裡面躺著一個防水牛皮信封,表面以馬克筆寫著「蘇念」,筆跡是謝知衡的剛硬稜角。我倚牆拆開,內有一封信、一把置物櫃鑰匙和一份手繪地圖。信紙粗糙,墨跡暈開,寫著:「蘇念,我不知道這封信何時會被妳看到。如果妳正讀這些字,表示我沒能親自證明清白。三年前的不告而別,不是不愛,而是太愛。周廷煒的人跟蹤妳,報警無用,唯一能保護妳的方式就是消失。我留下暗號──咖啡廳產權、信箱鑰匙,還有這個。」信中詳述翻案證據位置與洗錢帳戶模式,最後一段:「這把鑰匙能打開臺北車站東側置物櫃,裡面有蒐集的所有資料。記得去找老莫,他會幫妳解讀硬碟內容。」
我讀完信,無聲掉淚。三年來的疑惑與怨恨,化為釋然。我收好信件,立刻前往中山區的老莫鎖店。店面位於小巷,招牌寫著「莫記鎖印」,老莫正低頭修理鎖芯。我遞出信與地圖,他看了一眼,點頭:「陸仔交代過了,跟我來。」他引我進入後方工作室,從抽屜取出一臺轉接器,解釋置物櫃硬碟需特殊轉接才能讀取,並交給我一支加密隨身碟。「這是他寄放的備份,與置物櫃內容相同,但多了時間戳記。直接交給檢方比較快。」我道謝後,他低聲說:「陸仔說,他欠妳的,希望這些能幫上忙。」
我帶著鑰匙抵達臺北車站東側置物櫃區,打開對應櫃門,取出黑色隨身硬碟和數份文件。文件首頁是周廷煒海外帳戶明細,密密麻麻的金額附註來源──地產回扣、洗錢、賄賂。硬碟錄音則揭露周廷煒弒父細節:他與父親周鎮雄激烈爭吵,手機鈴聲打斷爭執,父親接聽後責備他辦事不力,周廷煒在暴怒中拿起桌上的水晶獎座重擊父親頭部,導致顱內出血死亡。錄音清晰記錄碰撞聲與急促喘息,之後他冷靜佈置成謝知衡謀殺現場。法庭上,這份錄音成為關鍵證據,檢方據此釐清周廷煒弒父動機為爭奪集團控制權,並刻意嫁禍給曾與周家地產案對立的建築師謝知衡。
我將老莫提供的備份隨身碟與置物櫃文件一併提交特偵組。當晚,檢方召開記者會,宣佈掌握新證據,媒體形容為「地產家族貪腐鏈全面崩解」。一週後宣判庭,我坐在第一排,謝知衡被押入被告席,瘦了但眼神清朗。法官宣讀:謀殺罪因證據顯示遭誣陷,判決無罪;越獄及拒捕部分,考量犯後態度良好、主動提供共犯線索並協助瓦解犯罪集團,依刑法第59條酌減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褫奪公權兩年。檢方原求刑八年,因謝知衡供出孫立成及周廷煒其他共犯,且越獄期間未造成人員傷亡,合議庭採認減刑事由,刑期合理。
庭後我申請會面,監獄會客室內隔著玻璃,我們各自拿起話筒。他先開口,聲音溫和:「現在,我們之間沒有謊言了。」我從公事包抽出追查到的海外共犯名單,貼在玻璃上。「故事還沒寫完。」他眼中閃過熱切的光:「我等妳。」會面結束,他手掌貼在玻璃上,我伸出手與他掌心相印。他轉身,隨法警消失在鐵門後。
離開監獄,臺北陽光難得清澈。我拿出手機,點開加密通訊軟體,找到署名「L」的帳號,輸入新訊息:「下一章,我們一起寫。」訊息發送後,我將手機收回口袋。遠處城市天際線映著午後光暈,像一座巨大舞臺。這不是結束,而是另一場戰役的開始,但這次,我不再是一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