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leHush 放肆小說證言迷宮
證言迷宮・第 5

強制聯手

正文

九龍城警署會議室裡,冷氣機的嗡鳴蓋不過李總督察翻動文件的聲音。他將一疊照片攤在桌上,受害者的臉孔在日光燈下毫無血色。「第二宗失蹤案,手法與九龍塘女屍一致。死者指甲都有同樣的紙屑,經鑑證科比對,確認來自律政司專用紙。」他目光掃過桌邊每個人,最後停在我身上。「紀事務官,你有什麼看法?」我放下手中的筆。「紙屑來源已確定,是內部管控的公文紙。建議將紙張流向列為調查重點,同時核對檔案室出入紀錄。」「已經在做了。」李督察點頭,然後轉向門口。「但我們需要更多人力,以及……外部觀點。」門被推開,陸衍走進來。他穿著深藍色襯衫,肩上掛著相機,視線與我短暫交鋒。「各位,這位是犯罪記者陸衍。」李督察的聲音有些不自然。「他對迷宮殺手案有深入調查,願意以顧問身份協助專案組。」「顧問?」重案組沙展陳國明皺眉。「記者插手警方調查,不合規矩。」「他簽了保密協議。」李督察將一份文件推到桌中央。「所有資訊交換都必須在協議框架內進行,違者將面臨法律責任。」陸衍走到空位坐下,攤開自己的筆記本。「我沒有興趣幹擾調查。我只想找出真相,而你們需要我的資料。」他從口袋拿出一隻USB。「這是我這幾年蒐集的迷宮殺手案外圍線索,包括未被媒體報導的模仿犯案細節。」我看向李督察,他微微點頭。這不是常規做法,但案件的壓力顯然已超出預期。

會議繼續進行。情報科警員匯報,三名受害者——兩名已確認死亡,一名失蹤——都曾在同一個心理諮詢平臺「心鏡坊」註冊過帳號。她們的諮詢紀錄顯示,都曾提及「迷宮夢境」的困擾。「平臺的伺服器在新界數據中心,」陳沙展說,「我們需要搜查令才能調取後臺數據。」「我來處理。」我接過話。「律政司可以向法庭申請緊急搜查令,但需要合理依據。」「三位受害者同時出現在同一平臺,這本身就是合理依據。」陸衍插話,手指在平板上滑動。「而且,我在暗網論壇找到一些討論,有人用代號『織網者』吹噓自己正在進行一場社會實驗,內容與迷宮殺手高度相關。」他把平板轉向眾人,屏幕上是一串加密對話。「這是什麼時候的貼文?」我問。「三天前。」陸衍直視我。「也就是第二宗失蹤案發生當天。」會議室陷入短暫沉默。李督察敲了敲桌面。「紀事務官,搜查令的事交給你了。陸先生,請你把相關資料交給情報科分析。此案正式列為跨部門聯合行動,行動代號:迷宮。」

散會後,我在走廊被陸衍叫住。「你對這個平臺瞭解多少?」他與我並肩而行,步伐刻意放慢。「心鏡坊是註冊心理諮詢機構,提供線上及面對面輔導。」我邊走邊說,「他們的客戶資料受隱私條例保護,所以搜查令必須非常精準。」「精準?」他輕笑一聲。「在迷宮裡,精準往往只是錯覺。」我停下腳步,轉身面對他。「你如果知道什麼,應該現在就說出來。我們現在是同一團隊。」「團隊?」他靠近一步,聲音壓低。「你不信任我,我也不信任你,但我們都在同一張網裡。我只告訴你一件事:我妹妹失蹤前,最後一次上網紀錄,也是登錄了一個心理諮詢平臺。」「什麼平臺?」「名稱不同,但介面風格,和心鏡坊極其相似。」他眼裡閃過一絲陰影。「所以我必須親自查他們的伺服器。」我沒有立刻回應。陸衍的動機從一開始就與他妹妹有關,這點我早已察覺。但此刻他直接透露,等於將弱點交到我手上。「搜查令最快明天會下來。」我最終說。「到時你以顧問身份隨行,但必須全程跟在我旁邊。」「聽起來像監視。」「聽起來像保護。」我轉身繼續走。「我們都不希望再有人單獨行動然後遇險,對嗎?」他沒有回答,但腳步跟了上來。

隔日下午,我們站在新界數據中心門外。灰白色建築在陰天裡像一座堡壘。隨行的鑑證人員提著工具箱,陳沙展帶著兩名警員跟在後方。心鏡坊的伺服器租用獨立機櫃,位於三樓冷卻機房。管理員解鎖後,我們面對一排閃爍指示燈的黑色機器。「我們需要鏡像整個伺服器的硬碟。」我對管理員說。「可以,但需要時間。」管理員開始操作備份系統。陸衍在機櫃前蹲下,仔細查看實體連接線。忽然,他伸手從機櫃底部摸出一個小物件。「這是什麼?」陳沙展立刻上前。陸衍攤開手掌,掌心是一枚紅色的USB記憶棒,外殼上刻著一個迷宮圖案。「不是標準配件。」管理員探頭看。「我從沒見過這個。」「別碰,可能是故意放置的。」我拿過證物袋,讓陸衍將USB放入。「上面可能指紋。」陳沙展說。「帶回去化驗。」

回到警署實驗室,USB的初步檢查結果很快出來:沒有指紋,但數據完整,只有一個加密檔案,檔名為「證言迷宮.maze」。技師嘗試破解,但系統提示需要密碼,且只有三次嘗試機會,失敗將自動銷毀數據。「三次。」陸衍盯著螢幕上的密碼輸入框。「典型的心理壓迫設計。」「我們不該貿然嘗試。」我說。「先分析加密結構,看能不能繞過。」「來不及。」陸衍忽然握住滑鼠。「如果裡面是我妹妹下落的線索,每一秒都可能是關鍵。」「冷靜。萬一這是陷阱,我們會失去唯一直接來自兇手的數據。」他轉頭看我,眼神銳利。「你知道嗎?我有時覺得,你更關心程序,而不是人命。」「那是因為程序保護的是更多潛在受害者。」我按住他的手背。「給我一天時間,我讓技術部門嘗試破解。若不行,我們再討論密碼。」他慢慢鬆開滑鼠,但表情仍然緊繃。我將USB存入證物櫃,然後回到辦公室。窗外已入夜,霓虹燈光映在玻璃上,扭曲成迷宮般的線條。我打開電腦,調閱心鏡坊的鏡像數據,開始排查受害者帳號的交叉聯繫。

深夜十一點,手機震動。陸衍傳來訊息,是一張照片:一份舊報紙的掃描,標題寫著「迷宮殺手案證人翻供,指控檢控方隱瞞證據」。下方附言:「那位證人,後來在2018年車禍身亡。」我放大照片,文章裡提到證人名叫周明德,曾任法律系教授。正是我之前在檔案室發現缺失證詞的那位證人。我回撥電話給陸衍。「你從哪裡找到這份報紙?」「圖書館微縮膠卷。我用了整個下午翻1987年的新聞。」他聲音低沉。「周明德當年為迷宮殺手案被告作證,稱檢控方隱瞞了關鍵不在場證明。被告最終仍被判有罪,但三個月後,另一宗類似案件的真兇被捕,證明迷宮殺手可能另有其人。」「這和我們現在的案件有什麼關聯?」「周明德翻供後,立即被律政司以偽證罪起訴,雖然最終無罪釋放,但他的學術生涯全毀。2018年車禍,肇事司機至今未抓到。」他停頓一下。「而心鏡坊的創辦人,就是周明德的女兒,周以芯。」我猛然站起,看向電腦屏幕上的平臺註冊資料。創始人欄位確實寫著周以芯。「你覺得她與本案有關?」我問。「她可能只是被利用,也可能是共謀。但有一點確定:我們手上的USB,密碼很可能與她父親或迷宮殺手案有關。」我沉思片刻。「明天我們一起去拜訪周以芯。但在那之前,USB不準碰。」「同意。但你也得答應我一件事。」「什麼事?」「如果明天沒有進展,我要嘗試密碼。」他的語氣不容商量。我望向窗外,九龍的夜景密密麻麻,每一點光都像一個未解的謎。「一言為定。」我說。

掛斷電話後,我重新坐回電腦前,將周明德的名字輸入律政司內部資料庫。螢幕很快彈出一條警示:此檔案已於2013年設定為最高機密,需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以上權限方可查閱。我切換到自己的帳號,輸入密碼。系統顯示權限不足。原來,那頁缺失的證詞,不僅是紙張消失,連電子紀錄也被封鎖。我關掉電腦,靠回椅背。黑暗中,手機螢幕亮起,陸衍再次傳訊:「檔案室那頁證詞的紙張編號LK-2022-03,採購紀錄顯示,同一批紙只發給三個部門,其中之一,就是你的辦公室。換句話說,能拿到那批紙的人,也包括你身邊的人。」我盯著那行字,指尖冰涼。這已不僅是調查,而是一場指向我自身的迷宮。

隔日早晨,我和陸衍前往心鏡坊位於中環的辦公室。周以芯是一名四十多歲的女性,戴著細框眼鏡,語氣溫和但眼神疲憊。「我不知道受害者的資料如何洩露,」她說,「我們的系統有嚴格保密協議,警方已來查過。」「你父親周明德,當年與迷宮殺手案有關聯?」陸衍直接發問。周以芯的臉色微變。「那是很久以前的事,與我父親的車禍無關。」「我們不是在調查車禍,」我接口,「但我們認為,有人可能利用你父親的經歷,針對司法系統進行報復。」她沉默良久,然後從抽屜裡拿出一本舊筆記本,遞給我。「這是我父親留下的,裡面有些他對迷宮殺手案的看法。或許對你們有幫助。」我接過筆記,翻開第一頁,裡面寫著一行字:「正義不在法庭,而在迷宮出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