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leHush 放肆小說他替我說了謊
他替我說了謊・第 14

從裂縫開始

正文

幾個月後,法院外的騎樓擠著幾家電視臺的攝影機。林懷瑾站在柱子後面,雨絲斜斜打上帆布棚,在柏油路面匯成一小攤一小攤的水窪。她手裡那張陳亦舟紙條的影本已經護貝過,四角平整,像一片薄薄的證詞。周靜川從對街走過來,手上兩杯溫水,便利商店的杯套還冒著熱氣。他把其中一杯遞給她,沒有多說話。

「楊若彤剛才傳訊息,說證人已經到了。」林懷瑾接過水,指腹貼著杯身。「在裡面等。」

周靜川點頭。他今天穿深灰色襯衫,袖口扣好,頭髮明顯整理過。他看著法院大門,喉結動了一下。「進去吧。」

法庭內比外面安靜。旁聽席坐了幾個人,林晏初在第二排,看見她進來,微微抬手。檢察官席上攤著好幾疊文件,楊若彤坐在證人席旁的椅子上,面前放著一個牛皮紙袋。許允和坐在被告席,深藍色外套,頭髮梳得一絲不亂,正低頭跟律師說話。他沒有回頭看她。

審判長宣佈開庭。檢察官起身,開始朗讀起訴要旨。許允和涉嫌殺人、偽造文書、背信與洗錢,四項罪名。林懷瑾聽到「殺人」兩個字時,手指在杯身上收緊。她沒有低頭。

檢察官先傳喚楊若彤。楊若彤站上證人席,聲音平穩,條理分明。她說明搜索扣押的經過,從許允和公司伺服器裡還原出的財務文件,包括那張八百萬專案的請款單影本,簽核欄位有塗改痕跡。鑑識人員隨後出庭,證實監視器畫面經過重新輸出,時間戳被修改,警方扣到的剪輯工程留著修改時間字樣的圖層;錄影主機與宴客側拍的紀錄也相互吻合。

許允和的律師站起來詰問。「請問鑑識人員,時間戳修改是否可能出於系統自動校正?」

「這次不是。」鑑識人員回答。「我們比對了錄影主機保存的影像、時間紀錄和公司電腦裡的剪輯工程。工程中的文字圖層覆蓋了原有時間碼,輸出的檔案與被告提交的版本一致。不是單靠檔案建立日期或編碼判斷。」

律師坐下。審判長翻動卷宗,沒有說話。

接著傳喚目擊證人。證人從側門進來,一名中年女性,短髮,穿著深色套裝。她走過林懷瑾面前時,步伐很穩。林懷瑾沒有看她,只是盯著自己膝蓋上的手。

證人舉手宣誓。檢察官問她案發當晚看見什麼。

「我住五樓,那天晚上回來比較晚。」證人的聲音不大,但法庭裡每個字都清楚。「我在樓梯間看到一個人,穿深色外套,身形很高。他走在前面,我跟在後面。他走到四樓那戶門口停下來,按了門鈴。」

「你確定是被告嗎?」

「確定。後來警方拿照片給我看,就是這個人。」證人指向許允和。許允和沒有抬頭。

「你聽到什麼嗎?」

「我聽到門打開,然後有講話的聲音。不大,但我有聽到一句,像是『你為什麼要這樣』。然後門就關上了。」

律師起身詰問。「你距離被告多遠?」

「大概一層樓的距離。樓梯間燈很亮。」

「你有沒有喝酒?視力正常嗎?」

「沒有喝酒。視力正常,有戴眼鏡。」

律師問了幾個細節,證人的回答都一致。審判長讓證人退席。林懷瑾看著證人走出去的背影,想起楊若彤說過的話,證人已經移往安全處所。她現在安全了。

輪到林懷瑾作證。她站起來,走到證人席,舉手宣誓。她感覺得到許允和的目光,從左側射過來,像一道細細的、冷冷的線。她沒有轉頭。

檢察官先問她與許允和的關係。「前夫。離婚一年。」

「你曾在許允和的公司任職嗎?」

「以前在公司負責剪接。離婚後離開,自己接案。」

「你是否簽署過任何財務文件?」

「工作時簽過一般業務文件。但這份八百萬同意書不是我簽的。」林懷瑾說。「它寫的日期是去年八月十二日,那天我在臺南幫母親搬家。票務紀錄和筆跡比對,我都交給警方了。」

「你當時知道這筆錢的用途嗎?」

「不知道。」

「你曾公開羞辱陳亦舟嗎?」

法庭裡安靜了一拍。林懷瑾的手指在證人席的木板上輕輕收緊。她沒有迴避。「有。離婚後,我在公司樓下停車場隔著車窗指責她破壞我的婚姻。我說了一些很難聽的話。我後來很後悔。」

「你後悔什麼?」

「我後悔在不知道全部事實之前就傷害一個人。」她說。「我那時候只看到自己的委屈。我沒有想過她可能也是被利用的。」

許允和的律師站起來。「證人,你剛才說你後悔羞辱陳亦舟。那你是否因為這份後悔,而對被告產生報復的動機?」

「我作證是因為我看到了證據。」林懷瑾說。「時間碼是我自己比對的,檔案是我自己找到的。我沒有編造任何東西。」

律師追問了幾句關於她與陳亦舟的過節,林懷瑾一一回答,語氣沒有起伏。審判長讓她退席時,她走回旁聽席,經過許允和身後。她沒有看他。她坐下來,周靜川在旁邊,沒有伸手碰她。他只是把她的水杯推近一點。

最後一輪辯論。檢察官總結證據鏈:財務文件、時間碼鑑識、恐嚇簡訊、證人證詞、基地臺位置。許允和的律師主張部分文件簽名有爭議,但承認塗改痕跡存在。審判長宣佈辯論終結,另定宣判日期。

林懷瑾走出法庭,站在走廊盡頭的窗邊。林晏初走過來,遞給她一顆薄荷糖。「妳剛才說得很好。」

「我只是實話實說。」林懷瑾把糖放進嘴裡,薄荷的涼意從舌尖散開。

「他剛才在裡面看了妳一眼。」林晏初說。「我看到了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數週後,眾人再度回到法庭。審判長宣讀判決。許允和因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,偽造文書、背信與洗錢各判處有期徒刑,合併執行。那份同意書上的簽名被認定是偽造的,不能拿來證明林懷瑾參與轉款。審判長唸到這段認定時,林懷瑾的肩膀鬆了一下。她沒有哭。

許允和被法警帶走時,終於回頭看了她一眼。他的表情沒有變化,嘴角甚至還有一點微微的弧度。林懷瑾看著他,想起他曾經說「妳變了」。她現在知道,她確實變了。

人群散去。周靜川站在她旁邊,手插在口袋裡。他沒有說話,只是站著。林懷瑾把手上的杯子丟進垃圾桶,轉身往門口走。

「懷瑾。」周靜川開口。

她停下來。

「我的筆錄和跟蹤紀錄都交清楚了。」他說。「當初說謊的責任,我會自己承擔。後續有任何處理結果,我不會再瞞妳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她說。「楊若彤跟我說過。」

「我不會再替你或任何人說謊。」周靜川看著她。「包括對自己。」

林懷瑾沒有立刻回答。她看著法院門口的階梯,雨已經停了,地面還濕著,反光映出對街大樓的招牌。她往前走一步,走下階梯。

手機在口袋裡震了一下。她拿出來看,是楊若彤傳來的訊息。

「陳姓男子在基隆被捕。他承認受許允和指使轉帳、恐嚇,還有開車跟蹤妳。黑色塑膠袋裡是許允和交代他處理的存摺和印章,人跟東西都帶回來了。」

林懷瑾讀了兩遍,拇指停在螢幕上。她抬頭看了周靜川一眼。

「楊若彤說,那個人抓到了。在基隆。」

周靜川點頭,沒有細問。他看得出來她需要時間消化。林懷瑾把手機收回口袋,繼續往前走。她沒有回訊息,只是把這件事放在心裡某個位置,讓它暫時待著。

「走吧。」她說。「還有一件事。」

他們搭計程車到山上的靈骨塔。林懷瑾在入口的商店買了一束小白花,用報紙包著。管理員帶他們上樓,走廊很安靜,只有除濕機的低頻運轉聲。陳亦舟的塔位在第三排,大理石面板上刻著名字和生卒年。旁邊有一個小小的壓克力牌,插著一朵已經乾掉的塑膠花。

林懷瑾把小白花放在供桌上,用手把報紙攏好。她站在塔位前面,沒有說話。周靜川站在她旁邊,雙手垂著,低著頭。

過了一會兒,林懷瑾輕聲說:「以後不再用謊言保護我。」

周靜川沒有回答。他只是點了點頭。他的肩膀微微顫了一下,但他沒有哭出聲。他伸手把供桌上那朵乾掉的塑膠花拿下來,放進口袋。

他們一起走出靈骨塔。外面的天空還是灰的,但雲層薄了一些,透出淡淡的光。林懷瑾把空著的雙手插進外套口袋,往前走。周靜川跟在旁邊,這一次沒有落後兩步。

走到停車場旁邊的步道時,周靜川低聲問:「我們還來得及嗎?」

林懷瑾停下腳步。她看著前面的路,步道兩旁的樹被風吹得沙沙響。她轉過頭看他。他的眼睛裡有血絲,下巴冒出一點鬍渣,看起來比幾個月前瘦了一些。她想起他在警局說謊的那晚,想起他交出妹妹照片時的表情,想起他在工作室樓下等她時手上拿的那疊轉帳傳票。

她伸出手,握住他的手。他的掌心有點涼,手指微微僵硬,然後慢慢收緊。

「來得及。」她說。「但要一步一步走。」

周靜川沒有說話。他只是握著她的手,跟著她往前走。步道盡頭是停車場的出口,再過去就是馬路。他們走到出口時,林懷瑾回頭看了一眼靈骨塔的方向。大樓的窗戶反射著灰白色的天空,像一面安靜的鏡子。

她轉回來,繼續往前走。周靜川的手還握著她的。他們走過停車場,走過馬路,走進捷運站。月臺上人不多,列車進站時帶起一陣風,吹動她外套的下襬。她沒有放手。

車門打開。她走進去,找了個位置坐下。周靜川坐在她旁邊,隔著一個拳頭的距離。列車啟動,窗外的燈光一盞一盞往後退。她把手放在膝蓋上,那張護貝過的紙條還在包包裡。她沒有拿出來看。

列車駛過河面時,車廂裡很安靜。她靠著椅背,閉上眼睛。旁邊的周靜川沒有說話,只是坐著。她知道他在。她知道他會在那裡。她知道他們之間還有很多話要說,很多裂縫要補。但她不再急著要一個答案。

列車廣播說下一站是臺北車站。她睜開眼睛,看著車窗上自己的倒影。倒影裡的她,眼神比幾個月前清楚了一些。她把手伸進口袋,摸到那張感應卡的邊角。她沒有拿出來。她只是握著,等列車到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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