灰燼之約
接到阿水伯兒子的電話時,我正在香舖二樓摺蓮花,指尖沾滿金箔屑。
「我爸病危,他一定要見妳,說有東西交給妳。」電話那頭的聲音很急,背景音是救護車的鳴笛,忽近忽遠。
我騎車趕到嘉義市區的醫院時,阿水伯被送進加護病房,但他拒絕插管,只靠氧氣罩撐著。他兒子把我帶到病床邊,壓低聲音說:「醫生說這幾天的事了。他醒來就一直唸妳的名字。」
病床上的阿水伯比我記憶中縮小了一圈,皮膚貼著骨頭,眼窩凹陷,但睜開的眼睛仍透著那股乩童特有的銳利。他看見我,手指在床單上顫著,指了指自己的胸口。
我靠近,聞到一股淡淡的黑香味。他從病袍內袋摸出一支黑色鑰匙,鑰匙柄上刻著一個細小的「卍」字。他吃力地將鑰匙塞進我手心,金屬還帶著他體溫的餘熱。
「打開偏殿的底櫃。」他聲音細得像香灰,每說一個字都要喘一下。「那裡有妳要的答案。」
「阿水伯——」
他握緊我的手,力道意外地大,指甲掐進我手背。「我時間無濟矣,這是我最後的交代。妳一定要去看,看完再決定。」
他鬆手,閉上眼,氧氣罩裡的白霧急促地起伏。護理師過來調整點滴,我退到病房外。他兒子追出來,眼眶泛紅:「阿爸前幾天就交代,如果他不在了,一定要把這支鑰匙親手交給妳。他說,這是伊欠的。」(他說,這是他欠的。)
當天晚上,我沒回家,直接騎車到奉天宮。深夜的廟埕只剩幾盞紅燈籠搖晃,我從側門溜進偏殿,殿內供著一列列牌位,空氣裡是陳年檀香與木頭腐朽的氣味。硯清的牌位在最左邊,木紋上的血字已從「契」扭曲成半個「還」,血珠凝在最後一筆,像一隻半閉的眼。
我不敢多看,繞到供桌後方。那裡果然有一個矮木櫃,以前從沒注意過,被繡著八仙彩的布幔遮住。我用鑰匙打開,櫃門發出吱呀一聲,灰塵揚起。
櫃子裡只有一樣東西:一本邊角磨爛的牛皮手札。
我捧出手札,坐到牌位旁的磨石子地上,就著偏殿昏黃的燈泡翻開。紙頁泛黃,鋼筆字跡有些暈開,但筆觸工整,是阿水伯的字。
第一頁寫著:「餘一生為乩,通陰陽、斷吉凶,卻害死無辜信徒一名。此罪難贖,今以此冊記吾罪,並錄借身還魂之約始末。」
讀到這句話,我的指甲掐進紙頁。阿水伯害死人?
繼續讀下去,才知道那件事發生在四十年前。當時一戶人家來問亡者遺願,阿水伯起乩時誤判魂牌方位,給出錯誤指示,導致那家人連夜遷墳,途中發生車禍,一死三傷。死者是一個七歲的小女孩。
手札裡夾著一張黑白照片,照片上一個小女孩梳著辮子,笑容模糊。背面寫著:「阿秀,民國七十二年,七歲。」
我翻過照片,看見阿水伯接續的文字:「自阿秀死後,餘每日服食往生者指甲灰與香灰,以折壽續命,只求再遇一魂可渡。三年前,見許硯清魂魄徘徊阿里山,不願歸陰,其心執念甚深。彼時徐衍舟車禍瀕死,餘乃以『契』結約,使硯清借身返回。」
這是契約內容,我繼續往下看,想找規則細節。下一頁寫著:「契約有三:一、借身者需瀕死魂魄與垂死者結約,原主意識與借身者共存,隨日月推移產生排斥,牌位如法相連,將以滲血示警。二、借身者須由陽世至親認可,方能穩固魂魄;若至親否定,借身者魂飛魄散,原主肉身亦無法回歸。三、認可與否,時限三月,逾期兩魂俱滅。」
我到這裡停了幾秒。這幾條規則,跟阿水伯先前口述的內容一致,只是更詳細,也把「中人折壽」寫成了註記:「中人為保契約不墜,需分攤天罰,餘自願折損陽壽,換取兩魂暫存。」難怪阿水伯說自己只剩三個月。他一直在等,等我完成這個認可,或否定。
手札末頁,字跡變得潦草,墨色深淺不一,像斷斷續續寫的:「只有她親口說他不是,硯清才能安息,衍舟才能活。若她認可,衍舟將成容器,硯清也無歸處。吾犯錯在先,此次當贖罪,然所欠陽壽已盡,唯願天允吾至終前見此事了結。」
我摀住嘴,把嗚咽吞回去。手札壓在胸口,紙頁被我的眼淚暈開,暈開的字跡糊成一團,像某種不祥的預言。
天快亮時,我才騎車回香舖。騎到巷口,我看見婆婆房間的燈還亮著。凌晨四點,她醒著。
我停好車,沒有上樓,而是走到後院。那裡的地上,今天又有一堆黑香的灰燼,灰燼被夜風吹得微微波動,聚成一個圓形,像一隻眼睛。
我推開婆婆的房門。她坐在床沿,背對著我,手裡拿著硯清小時候的照片,肩膀輕輕抖著。
「媽。」
她沒回頭,聲音沙啞:「妳都知影矣?」(妳都知道了?)
「知影什麼?」我走過去,看見她腳邊放著一個鐵盆,裡面燒過東西,殘餘的紙灰邊緣有幾道金色印刷線,像病歷紙的邊。
她轉過頭,眼睛紅腫得幾乎睜不開。她從枕頭下抽出一個牛皮紙袋,遞給我。「我本來想欲燒掉,但燒不去,每一擺都只燒了邊仔。」(我本來想把它燒掉,但燒不掉,每一回都只燒了邊角。)
我打開紙袋,裡面是兩樣東西:一份病歷,和一個信封。病歷封面印著「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神經部」,患者姓名:許硯清。診斷欄寫著:「遺傳性脊髓小腦萎縮症,第三型,已出現步態不穩、語言含糊等早期症狀。」
日期是在他失蹤前一個月。
我往後翻,看見幾張手寫的門診紀錄,醫師建議他做基因檢測,因為這種病有家族遺傳性。紀錄末尾,硯清的筆跡寫著:「拒絕檢測,不願告知家屬。」
信封上寫著「念棠親啟」,字跡是硯清的,但被水浸過,有些糊。我認出這就是遺書,婆婆在硯清失蹤後交給了警方,後來才取回來,一直和病歷藏在一起。
「伊知影自己的病。」婆婆終於開口,聲音像從喉嚨深處刮出來的。「彼個症頭,阮查某人也有過,慢慢無法度行路,無法度講話,最後會躺佇床頂,像索仔共你綁牢咧。」(他知道自己的病。那個病,我丈夫也有過,慢慢不能走路,不能講話,最後會躺在床上,像繩子把你綁住。)
她抹了抹眼淚,繼續說:「伊驚拖累妳,驚妳愛照顧伊一世人,所以選擇走入山裡,自願赴死。伊失蹤前一暝,有偷偷對我說,拜託我照顧妳,毋通講出真相。」(他怕拖累妳,怕妳要照顧他一輩子,所以選擇走入山裡,自願赴死。他失蹤前一晚,有偷偷對我說,拜託我照顧妳,不要說出真相。)
我跪下來,膝蓋磕在冰涼的地板上。所以硯清不是意外失蹤,他是自願走進那座山,選擇消失。
「我那時毋知影伊會尋短路!」婆婆提高聲音,眼淚又湧出來。「我以為伊只是想欲出去靜靜,誰知影伊就按呢無轉來……」(我那時不知道他會尋短!我以為他只是想出去靜一靜,誰知道他就這樣沒回來……)
我撕開信封。信很短,只有幾行字,筆劃顫抖,大概是他發病後寫的:
「阿棠:我知影妳會怪我。但我想欲予妳記住的,是會行會走的我,毋是躺佇病床頂的廢人。香舖留予妳,媽需要妳。拜託,毋通揣我。」(阿棠:我知道妳會怪我。但我想讓妳記住的,是會走會動的我,不是躺在病床上的廢人。香舖留給妳,媽需要妳。拜託,不要找我。)
我把信紙壓在臉上,沒有哭出聲,眼淚卻從指縫滲出來,浸濕紙張。原來他消失前,還記掛著我不要去找他。難怪警方搜山一週就結案,因為現場沒有任何掙扎痕跡,只有一輛空車和一封遺書。婆婆一定把那封遺書交給了警方,但隱瞞了病歷。
「我每日燒黑香,是在替他求一條回歸的路。」婆婆的聲音越來越小。「但我錯了……伊毋甘願轉來,伊驚拖累妳第二擺。」(但我錯了……他不願意回來,他怕拖累妳第二次。)
她指了指後院的方向,手指在發抖。「妳看遐的香灰,每擺我求伊轉來,香灰就家己聚做夥,像一隻目睭共我金金看。伊咧拒絕我,伊講毋通。」(妳看那些香灰,每次我求他回來,香灰就自己聚在一起,像一隻眼睛直直盯著我。他在拒絕我,他說不行。)
我放下信,把口袋裡阿水伯的手札拿出來,攤在婆婆面前。我翻到契約規則那一頁,指著那句「認可或否定,時限三月」。
「阿水伯說,只有我親口否認徐衍舟是硯清,硯清的魂魄才能安息。」我聲音沙啞:「若我講毋出喙,兩個都會消失。」(若我說不出口,兩個都會消失。)
婆婆捧起手札,老花眼湊近燈光,一字一字讀。讀完後,她閉上眼,深深吸了一口氣。
「妳愛講。」她睜開眼,眼神變得很平靜,像香爐裡燒到最後的灰。「彼個身軀毋是伊的,強留落來,伊會更艱苦。」(妳要說。那個身體不是他的,硬留下來,他會更難受。)
她起身,拿起那袋病歷和信,放進我懷裡。「遮個留予妳,等決定了後,燒予伊。伊毋免閣掛念矣。」(這些留給妳,等決定後,燒給他。他不用再掛唸了。)
天亮後,我把所有證據攤在香舖二樓的桌上——病歷、手札、牌位照片、遺書。陽光從鐵窗縫隙照進來,灰塵在光柱裡浮沉。
牌位照片是我在偏殿拍的,經過這幾日,那個「還」字已經完全成形,血不再流,像凝固的句點。
我明白,血字從「契」變成「還」,是硯清在拒絕這個身體。他知道這不是他的肉身,他在求一個解脫。阿水伯想藉促成借身來贖罪,但硯清不願意;他只是想回來看我一眼,而不是搶走別人的命。
我把手札翻到末頁,那裡夾著小女孩阿秀的照片。阿水伯想用這一次的成功來抵銷四十年前的罪,但這不是他能控制的。
窗外,風把後院的黑香灰吹起來,輕輕落在徐衍舟空著的床位上。他這幾天一直住在醫院附近,方便探望阿水伯。床位上只剩摺好的棉被,和我給他準備的枕頭。
我拿起硯清的遺書,把最後那行字讀了一遍又一遍:「拜託,毋通揣我。」(拜託,不要找我。)
他在求我不要找他,我卻在他借來的身體裡,找了他整整三個月。現在,也該成全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