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leHush 放肆小說證言迷宮
證言迷宮・第 15

餘震

正文

結案報告的封面是灰色的,印著案件編號與我的名字。

日期欄寫著:2024年11月18日。這是陳景行被捕後第十天,所有證據已彙整,正式移交律政司。鉛筆在指間轉動,紙頁翻過,每一行敘述都像重播錄影帶。陳景行的證詞、偽造的紙屑、陸衍妹妹的髮夾,以及最後在舊法院的對峙。我把這些拼湊成完整的邏輯鏈,附上證據清單,最後一頁夾著給律政司的內部信。

信中建議三個事項:一、成立冤案覆核機制,容許第三方調閱密閉檔案。二、加速證據管理數位化,避免實體文件缺失。三、檢控人員定期接受倫理培訓,重點在程序公平與證據披露。

這不是第一次有檢察事務官提出類似建議,但這次不同。因為信件結尾,我寫下自己的名字,並聲明願意為三年前迷宮殺手案的檢控程序瑕疵承擔監督責任。

按下發送鍵,電腦螢幕顯示「已傳送」。窗外,維港的雲層裂開一線,陽光斜斜射入,照亮了白板上最後一條線索——那組數字:0714-1987-0623-1125。

所有數字都有了答案。0714是小嵐的失蹤日期,1987年6月23日是陳景行妻子冤案的審訊日,1125則是舊法院大樓的建築編號。

我拿起擦板,將數字一筆一畫抹去,白色粉末飄落,像時間的灰塵。

下班走過律政司大堂,梁司長從電梯步出,看見我,表情僵硬。他已知曉我的內部信,曾在會議上罵我「破壞檢控威信」。但他終究沒有阻止,因為信件副本同時呈交司法機構,已進入公共記錄。

我們擦身而過,沒有交談。

走出大樓,行人路上積水未乾,倒映著天光。我掏出手機,看陸衍一小時前的訊息:一張照片,是報社編輯部的窗,玻璃上貼著便條紙,寫著「第三期稿已截」。

我回覆:「今晚?」

他秒回:「海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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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1日,小嵐的葬禮在薄扶林公眾墳場舉行。

我比約定時間早了十多分鐘,撐著黑傘站在殯儀館外。

雨勢不大,卻綿密如網。陸衍從白色靈車旁走過來,黑色西裝筆挺,衣領別著一朵白菊。他身旁是幾名家屬,包括小嵐的同窗與前同事,但最年長的是他們的母親——銀髮短捲,眼神疲憊,由陸衍扶著。

我收起傘,立在人群邊緣。陸衍看見我,輕輕點頭,沒有說話。

儀式簡短。靈柩覆蓋白百合,緩緩降入泥土。泥土打到棺木的聲音沉悶,每一下都像時鐘滴答。陸衍跪在墓前,雙手將妹妹的蝴蝶髮夾放在白色大理石上。他沒有哭,只是肩背微微顫抖。

家屬致詞時,我上前為他母親撐傘。她看了我一眼,低聲說謝謝,然後繼續望向前方。

儀式結束,人群散去,只剩我們兩人站在雨中。陸衍的頭髮濕透,領帶歪斜,我抬手幫他整理。手指碰到他頸邊的皮膚,冰涼,但脈搏跳動有力。

「佢終於可以安心。」陸衍說,聲音沙啞。

我點頭。「地方安排得好好。」

「媽咪揀嘅,小嵐最鍾意呢度,可以望到海。」

我們沿著石階往下走,雨漸歇,烏雲邊緣鑲上金邊。車廂內,陸衍坐在副駕駛座,手放在膝蓋上,我啟動引擎,卻沒有立刻開車。

「諗起咩?」我問。

陸衍沉默一陣。「諗起之前我成日同佢爭電視遙控,佢要睇紀錄片,我要睇新聞。而家諗返,如果嗰時讓嚇佢就好。」

「佢知你錫佢。」

「可能啦。」他轉頭望向窗外。「多謝你,紀深。」

我沒有回答,只是伸手輕輕按在他手背上。他沒有縮開,指尖微涼,停留了幾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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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5日,我正式收到調職通知。新職位是「公眾信任委員會」秘書處主任,任命自即日生效。這個部門剛成立,辦公室設在政府合署西翼的小房間,連門牌都還未掛上。

社會反應兩極。社運團體和媒體稱之為「遲來的正義」,但不少前輩私下說我「背叛同袍」,甚至有檢控官聯名信要求我離任。電郵收件箱一半是支持信,一半是辱罵,我選擇不回覆。

陸衍的系列報導《證言迷宮之後》進入第四期。他沒有把我描寫成英雄,而是客觀敘述制度缺失,並引用我的內部信建議,對比海外案例。每一篇都附上資料來源與數據,甚至包括批評我處理方式的評論。

2024年11月27日,陳景行從荔枝角羈押所傳出訊息,要求與我會面。消息經由陸衍轉達——他因採訪舊案重審程序,與陳景行的委任律師有接觸。

週末,我在咖啡店等他。他進來時拿著剛出爐的報紙,頭髮被風吹亂,但眼神清澈。他將報紙攤開,指向頭版副題:「律政司設公眾信任會 前事務官紀深出任秘書主任」。

「秘書主任,唔係秘書長。」我糾正。

「一樣啫。」他坐下,向侍應點黑咖啡。「讀過你份內部信未?」

「冇。」

「咁讀俾你聽。」他拿出手機,快速滑動:「第三段——『我承認當年迷宮殺手案檢控過程中,未有及時察覺證人證詞的完整性問題,此疏忽可能導致後續調查方向的偏差。我為此致歉,並承諾今後將致力建立更透明的監督機制。』」

他放下手機。「公開道歉,好難得。」

「應該要做。」我說。

「有冇諗過後果?」

「有,但怕都要做。」

他望住我,嘴角微微上揚。那種笑容很短暫,卻與以往不同,不再帶有距離。

「我仲有幾篇稿要寫。」他啜一口咖啡。「你跟住點?」

「去見陳景行。」

「你真係打算去?」他從口袋拿出一張摺起的會面通知副本。「佢話,有一啲關於舊案嘅補充證詞,只願意同你講。」

我接過紙張,上面印著申請編號與日期。「佢想點?」

「我估,係同佢太太案件有關。重審嘅準備工作已開始,佢想確保有啲嘢記錄在案。」陸衍頓了頓。「我信佢唔係想搞事。」

「你信佢?」

「因為你遵守承諾,推動咗覆核機制。佢律師話,陳景行喺獄中日記寫過:『至少有一個人願意聽』。」

我將通知摺好,放進公事包。「我會去探監。」

陸衍點頭,然後拿起相機,起身走向櫃檯結帳。臨出門,他回頭:「聽日,九龍塘?」

「做咩?」

「另一單案件,同婦女庇護有關,我需要檢控觀點。」

「你嘅邀請方式可以好啲。」

他轉身,揚起手。「誠邀前檢察事務官紀深先生,以個人身份陪同記者視察,純屬私人合作,絕無強制。」

我起身,拿起公事包。「時間?」

「十點,糖水道。」

「到時見。」

他步出咖啡店,陽光在他的背脊上鋪開,影子拉得長長。我疊好報紙,將它放進公事包,走出門口。

街道上人潮如常,霓虹招牌在午後已開始閃爍。我知道體制仍然有裂縫,新的崗位可能只是表面功夫,但至少,我們不再站在裂縫的兩邊。

手機震動,是陸衍傳來的訊息,沒有文字,只有一張圖片:黑傘掛在他辦公室的椅背。那是葬禮那天我留下給他的。

我回覆一個句號。

迷宮的盡頭確實不是出口,而是無數個需要重新走過的入口。但這次,我們不再是獨自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