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leHush 放肆小說我老公死後,還在替她交租
我老公死後,還在替她交租・第 9

施壓的連鎖

正文

會議室百葉簾拉下一半,光線斜切過長桌,照得那疊文件發白。詠恩坐在對面,雙手交疊擱在桌沿。她進來時已瞄到最上面那頁——電腦打印的投訴紀錄,日期欄被系統自動填了紅色。

管理處職員翻開文件夾,先讀了一段既定條文:「根據員工手冊第七條,使用公司時間作私人用途……」他唸得不順,抬眼瞥她一下,像徵求她別為難他。

「我想睇附件。」詠恩朝他手底下那疊紙揚了揚下巴。

職員把文件轉過來。投訴人不具名,申訴內容兩行,說她多次在辦公時間外出,影響部門運作。附了三欄日期與大約時間。詠恩逐行掃落去:一月十一、一月十四、一月十六、一月廿三。都是她辦私事的行程——銀行、管理處、律師樓。連她兩星期前去商罪科備案那日都在上面。備註欄有人用袖珍字寫了「外出約兩小時,回來後翻查戶口紀錄」。那行字她不認得,但語氣像審計報告,冷靜到近乎溫柔。

「呢個係匿名。」詠恩把那疊紙推回去半寸。「冇具體證據,冇時間戳,冇閉路電視。你哋憑乜調我職?」

職員把袖口拉直。「唔係即時辭退。你本身嘅位置要頻繁見客,暫時調去文件組,日頭對電腦。年假扣三日,彌補部門人手。」

「文件組係冷氣房,唔見客。」她講得很慢,「唔加薪,做錯事唔計。你係要我坐埋一邊。」

「係一個處理方法。」職員講完,低頭蓋章。

螢幕上的通告她看清了,上方仍有她的員工編號,生效日就是今天。職員把副本遞過來,她沒接。他放在桌上,紙角碰到她那杯水,水印潤開一小角。她拿起手機,對著通告拍了張照。

「邊個簽批?」

「上頭。」職員用下巴指了指天花板方向。

「上頭收到邊個嘅投訴?」

「一封email。」

「用邊個身份?網域?」

「我唔知。技術部門冇轉寄。」

「即係你照讀。」

他這次沒答。門口清潔工推車經過,水桶滾輪吱吱響。職員把文件夾合上,掌心按住邊角。「有位同事上星期初已加簽收咗。」

詠恩把手機螢幕朝下扣在膝上。「好。」

她站起來時,膝蓋有些僵。通告上有效期那格未填,像一扇不知幾時關的門。她走回座位,收好桌面兩疊單據。做會計的搭檔從茶水間出來,看了一眼通告,沒出聲,只走過來想開她的抽屜。抽屜裡多了一隻牛皮紙袋,袋口印著公司接收章——那角她認得,是外面事務所代送文件簽收用的舊版膠貼。昨天她把周志衡手寫的名片偷偷放進去過。此刻那張膠貼乾爽平整,沒有任何多餘指模。她確定自己藏東西的方法,已有一半落入對方眼中。

座位電話響了一次。她沒接。手機在掌心震動。

嘉敏的訊息只有兩行。先是直條項目符號那一組:「賠償申請又被駁返。」最底下一句:「話證據不足。」

她傳:「我在忙。」

對方半秒後回了一張截圖——是區議員辦事處轉來的通知信,公文格式,整頁字。歸納點:索償紀錄存疑,現場未有目擊致傷直接因果,終止協助。下面細小裁決字是某審查會議的名,她搜不到。

訊息最後一句:「清潔判頭昨日叫我阿媽別再問,話有人去咗寫字樓。佢以前同周嗰邊食過飯。」

詠恩握著手機,拇指停在鍵盤上。她回了三個字:「見面講。」

下班後她沒有回家。深水埗茶餐廳晚市前有一小段無人爭位時間。她比約定早到,卡位對正門口,能一眼看見鐵閘橫巷那條出入通道。嘉敏進來時穿一件淺色帽T,胸前有乾掉的卡其色漬。她拉凳坐下,餐蛋麵推過去。

嘉敏沒動筷。她把那張通知拍在檯面,杯墊震了半分。「我就知會噉。」

詠恩先看裁決理由,再看負責人印章。「呢個人你識?」

「唔識。但我阿媽話今年二月有人打過去舊公司,話咗影響會唔受理。同期管理處清潔組有人派錢報消息,做校對嗰個蕭師奶。」嘉敏把口罩撕下,耳朵後面有口罩繩勒紅的印。「佢仲叫我以後唔好再送資料上去。」

「即係有人知每一步。」

「你話係唔係嗰個姓周?」

詠恩把嘉敏撕落的口罩紙執起,放在她那邊。「有錄音已經交咗律師。你直接公開會冇證據,反而輸。」

「我媽由年頭到今日落唔到樓,佢唞得最舒服嘅時間係我身上,但我抱住佢行幾步就氣促——你要我忍?」嘉敏講得急時有水積在眼眶。「上個月佢仲問我,係唔係要一世住呢間冇電梯嘅樓。」

服務員端來檸茶,放下時杯底脆響。窗外有個途人貼住玻璃看了卡位這邊幾秒,又走開。嘉敏忽然靜了,把帽沿拉到貼耳,眉眼看廚房後門。她那一瞬的姿勢、迴避,與上一次詠恩在課室交換隨身碟那日一樣。

詠恩沒有回頭。她把手伸進背囊外袋,摸到餐紙與筆,壓低聲線:「你阿媽喺屋企有冇講過,周生以前上過嚟?」

嘉敏把筷子擱下。「你點知?」

「我唔知。我問。」

嘉敏盯著她看了兩秒,像在決定要不要把門推開。「上個月廿九號,有個自稱測量師嘅男人上嚟,話要搵家朗留低嘅嘢。我冇開門。佢留咗張卡片,我丟咗。」

「點解你之前冇講?」

「你係家朗老婆。我點知你同佢係唔係一夥?」

詠恩把水杯推開半寸,讓桌面空出一小塊。「你而家知。」

嘉敏沒答。她從帽T口袋掏出一張摺成四方的紙巾,攤開,上面用原子筆寫了幾個字——「六七二六八八,福榮承接」。她推到詠恩面前。「我搵過,呢個號碼仲有人用。我打過去,對方一聽我問福榮街就掛線。」

詠恩把紙巾翻過來,背面有一行更小的字:「周生話唔好再打。」她認得那筆跡,跟計劃表背面家朗的自白同一種藍黑墨水。

「你幾時打?」

「尋日。」

「用邊個號碼?」

「我阿媽舊手機。佢冇實名。」

詠恩把紙巾摺好,放進背囊內格,與其他證據分開。「你以後唔好再打。呢個號碼我交律師查。」

嘉敏點頭,但眼神沒離開她。「你律師會唔會又話證據不足?」

「唔會。呢次係電話紀錄,有登記,有人接。」

嘉敏把湯灌下,垃圾放進口袋。臨走前她站起來,忽然伸手把詠恩那杯涼掉的檸茶推正。「你杯嘢凍咗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你面色好差。」

「我知。」

嘉敏把帽沿拉低,從後門離開。詠恩坐多五分鐘,才起身埋單。走出茶餐廳時,她望了一眼對面唐樓的簷篷。灰衣男人不在。她用手機拍下茶餐廳門口與對巷的時間,打上時間戳,存進相簿一個叫「CCTV」的資料夾。

第二天早上她十一點到律師樓。會議室磨砂玻璃透進的光把法律書脊切出一道黃。律師翻看裁決副本,隔著老花鏡讀出聲:「投訴人地址喺你屋苑同一區,吉樓街道。」

「即係佢要我住都住唔安樂。」

「凍結風險我上兩次講過。你再考慮清楚。」律師把信用卡交還夾好。「申請方面我調換清單:照片、錄音放最上面,商罪科備案編號放最後。唔好自己一個人去銀行,經律師樓群組去。」

「有個號碼我想你查。六七二六八八。」

律師在鍵盤上打了幾下,螢幕反光映在他鏡片上。「呢個號碼仍運作。登記唔係個人,係一間公司。地址查無落地點,只寫『福榮承接』。」

「承接咩?」

「冇寫。可能係工程,可能係清潔,可能係租務。呢個名太普遍。」律師把螢幕轉向她。「但有一樣嘢:呢個號碼最後一次登記更新係三年前。更新人簽名欄留空。」

詠恩把嘉敏那張紙巾拿出來,放在桌上。「呢個號碼打過去,對方一聽福榮街就掛線。」

律師用鉛筆在便條紙上抄下號碼,畫了一個圈。「我幫你查公司註冊處。你唔好再打。」

「我知。」

「仲有,」律師放下筆,「你下次提證據之前,要先同我講。如果再有多一次隱瞞,我會終止代表你。」

詠恩點頭。離開律師樓時,她在電梯口站了一會,看著樓層數字跳動。她把嘉敏的紙巾收好,與計劃表影印本分開放置。

傍晚她沒有直接回家。她繞到嘉敏家樓下,唐樓鐵閘半開,樓梯口有人晾衫。她沒有上去,只在對面便利店買了一瓶水,站在騎樓柱後等。十分鐘後,嘉敏從樓上下來,手上提著一袋垃圾。

「你嚟做咩?」

「你阿媽點?」

「半睡半醒。佢今日提起家朗,話佢以前留低過嘢。」

「咩嘢?」

「我唔知。佢話喺個舊紙袋裡面。」

詠恩跟著嘉敏上樓。單位裡光線很暗,窗簾拉了一半。嘉敏母親半靠在床,看見詠恩進來,眼睛動了一下。

「你係阿朗嘅……」她聲音很薄。

「係。我係佢太太。」

「佢以前嚟過。同一個人喺廳嗌交。」母親的手指在被單上抓了兩下。「我唔記得曬。但係嗰個人陰聲講,如果你唔講……」

嘉敏走過去握住母親的手。「媽,唔使講。」

「我唔係好記得。」母親閉上眼,呼吸慢慢平復。

嘉敏回頭看詠恩,眼神像在問:你聽到未?

詠恩沒追問。她走到角落,那裡堆著幾個舊旅行袋和紙袋。嘉敏指了最底下一個透明防水包。「呢個係家朗最後一次嚟留低嘅。我冇開過。」

詠恩拉開拉鏈。裡面有一張灰藍色洗衣店月結卡、一塊番梘、一個剪損了兩個電話的表芯、一份舊大廈管理通告、一個郵包,以及一個灰色名片。名片上印著「福榮承接」,與律師查到的公司名一樣。名片背面有家朗的字跡:「交周生,不要寄。」

嘉敏站在她身後。「你老公同周生,唔止係同事。」

詠恩把名片翻過來,再看那行字。跟後巷舊信箱裡那張便條同一筆跡。她把名片放進隨身碟同一個內格,拉上拉鏈。

「你阿媽講嗰個人,」詠恩站起來,「可能就係周志衡。」

嘉敏沒答。她走到窗邊,把窗簾拉開一條縫,望落街。「你睇。」

對面街燈下有兩個男人站著,一個穿灰外套,一個穿深色風衣。他們沒有看這邊,但站的位置正對唐樓出口。灰外套那個,詠恩認得。

「佢哋跟咗我幾日。」嘉敏的聲音很平。「我唔知係跟邊個。」

詠恩掏出手機,隔著窗簾縫拍了一張。照片模糊,但拍到灰外套的鞋頭與腕錶。她打上時間戳,存進「CCTV」資料夾。

「你聽日去邊?」

「我約咗管理處睇閉路電視申請表。」詠恩說。「你唔好自己去。你留喺屋企,鎖好門。」

「我阿媽點?」

「如果有事,打我電話。冇人接就打999。」

嘉敏點頭。詠恩離開時,沒有走正門。她從後巷出,繞了兩條街才截的士。車上她打開手機備忘錄,打了一行:「嘉敏母親證詞——周曾到家,與家朗爭執。福榮承接名片。灰衣人對面街。」

她鎖屏,把背囊抱在胸前。車窗外深水埗的街燈一盞一盞往後退。她知道周志衡在等她出錯。她也知道自己今日已經犯了一個錯——她讓嘉敏獨自回家。

回到自己屋苑,她沒有直接上樓。她繞到管理處外面的公佈欄,把上週那張招標結果再看一次。鉛筆註記還在,但旁邊多了一行新字,用藍色原子筆寫的:「已交警方處理,勿再查。」她用手機拍下,轉頭望對麵茶餐廳。裡面坐著幾個街坊,其中一個穿灰色外套的男人正低頭看手機。她認得那件外套,跟家朗那件同款。

她沒有走過去。她記下對方坐的位置與時間,然後回家。

進屋後她先檢查門鏈,再逐個窗簾拉好。茶几上那隻舊碗仍在白布下,她掀開一角,確認碗底刻字還在,再把白布蓋回。她從背囊取出所有證據,按時間排好,用標籤紙逐項標明:銀行轉賬紀錄、計劃表、錄音檔、照片、名片、通告、福榮承接名片、嘉敏母親證詞。正本放入背囊暗格,副本留在書桌抽屜。

她打了一通電話給律師,響了三聲對方接起。

「我今日喺嘉敏屋企搵到一張名片,福榮承接,同一間公司。背面有家朗字跡寫『交周生,不要寄』。」

律師沉默兩秒。「你影咗相未?」

「影咗。」

「聽日帶上嚟。我幫你加落清單。」

「仲有,嘉敏阿媽話周志衡以前上過佢屋企,同家朗嗌交。」

「證人口供要正式錄取,你唔好自己寫。我安排。」

詠恩收線。她坐在沙發上,沒有開燈。窗外對面那輛黑色私家車已經駛走。她拿起手機,打了一行備忘:「明日十點,管理處,閉路電視申請。十一點,律師樓,交福榮名片。」

她按下儲存,把手機放在碗旁邊。雨又開始落,打在冷氣機頂,滴滴答答。她沒有起身,只把背囊抱在胸前,拉鏈拉實。明日她還要去警署,把今日所有東西交出去。她知道周志衡會再來,但她已經不想再躲。